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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現象真誇張

最反感的陋習

陋習:沿用前人的行事習慣而不去思考是否具有真正效益。

最常見的陋習,比方每次電視廣告想要傳達「年輕」或跟「活力」沾上邊,就一定會拍一些年輕人跳街舞或玩樂團的畫面,但這兩者不但完全無法呈現年輕人的主流文化,甚至連次文化的大宗也談不上,你認識的哪個人是靠街舞或樂團而發光發熱的?但這卻已經變成廣告企劃時的固定配備:


老闆說:「這次客戶想要能觸動到年輕人,希望有點活力。」

創意人:「好!我覺得用街舞是很有活力的!就來拍一群年輕人在馬路上翻滾吧!」

助理們:「我覺得也可以加入一點饒舌元素,和網帽之類的。」

是這樣嗎?

多數學校的熱舞社、熱音社甚至不是校內最大社團,現存最頂尖的任何舞團講出來至少九成九以上的台灣人沒聽過,近二十年來的樂團也是「五月天」一團獨大,更別說還有人妄想能靠玩樂團而賺到一棟房子,連買輛125機車都沒辦法。

那為什麼創意人、媒體人、選舉人會這樣去發想呢?各種比賽都有人拿跳舞、樂團當主題,甚至連花博的吉祥物也都是樂團編制,為什麼?

因為他們腦海中烙印了這樣的教條,他們覺得這是:「超棒的創意!超級真實的!」

而這塑造出台灣舉目所及的陋習場景。而陋習之所以可以長久的存在則是因為兩個原因:

1. 多數人的批判性思考太少。

2. 原有的陋習大家覺得還過得去。

「批判」跟「抱怨老闆很糟糕」不太一樣,批判是質疑過去的某個論點、作法,並提出分析。但許多人無法理解為什麼要這樣做?這難道不是批評、講極端的話嗎?這有建設性嗎?

比方我們覺得台灣的美食節目主持人百年如一日,講話不太公道,單調地去敘述很表面的內容,彷彿就只是在看她們「背著不好看的包包」然後「到處吃喝玩樂」一樣。

當我們主張希望她們能花更多時間充實自己、去稍微學習一下國外節目的優點時,馬上會得到這些從業者說:「你崇洋媚外啊!」等等的反擊,她們會覺得:「我有領到薪水,長官也讓我繼續做。」

這就代表「我這樣做是沒有錯的!」

的確,台灣所有陋習就是因為沒有任何方式可以去「制止」 ,加上民眾本身也覺得「這樣也可以啦~有差嗎?」以至於許多產業十年、二十年後的水平依舊,然後其他原本落後我們的國家一個個超越我們。

台灣「靠運不靠技」的崇拜心理,造成了娛樂、影視產業的實力薄弱,然後資源全部集中在最有名、但不一定是最有實力的人手上。


好吧,也許「影視、娛樂、建築、設計、公營、馬路不平」等等的陋習都有無限的理由可以說服大眾,但有兩樣我覺得實在是不該忍受。

1. 給客人的茶杯居然是濕的。

很多人甚至餐廳要招待客人,臨時把杯子洗一洗就直接裝茶水了,然後送來時整個杯子上面全是水滴,這樣讓人拿也不是、喝也不是,很糟糕,不論是市井小民到有優良服務認證店面的店員都會犯這個錯誤,因為他們的腦海中並沒有同理感到「客人看到時是什麼感覺」,只有「我送了茶水、我很周到、我工作、我領薪水了」這樣的自以為。

拜託,各位以後務必制止他們!

2. 送來湯碗時手指插在湯裡面。

只要你住在台灣,百分之百一定遇過這樣的情況,店員或老闆端來湯麵、湯類時,大拇指浸在湯裡面,只因為他們腦海中覺得:「唉呦,就算被客人看到也只有一兩秒而已啦~」

拜託,這不是做壽司!

剛摸過銅板、抹布的手絕對不能放在要給客人的食物裡面好嗎!

這兩種陋習幾乎是只要去體會一下客人、只要稍微想一下自己在做什麼,就絕對不會犯的錯誤,卻普遍、大量、長久的存於台灣的社會,以飲食來切入大家比較能感同身受,但各種其他領域的陋習也同樣讓我們的生活水平處在一種落後的階段,今天先不討論。

陋習一定要被制止!

封面圖是《愛是你,愛是我》(Love Actually, 2003)的劇照,跟內文主題是沒什麼關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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